不以同樣的方式對待傷害我們的人

吾如自子愛護者,彼縱視我如怨敵,

猶如慈母於病兒,尤為憐愛佛子行。

第十八偈頌是恩將仇報轉為道用的內容。

這些其實都是轉惡緣為道用的內容,主要都是說當我們遇到各種狀況時,如何透過菩提心的修持將它轉化成為道上修行的練習和修行的考驗。

所以,不論是遇到他人對我們造成的傷害或者是恩將仇報,又或者如前面所講的遭受他人的批評和責備等等,我們都不會以同樣的方式去對待傷害我們的人,而是用菩提心的方式去觀修,去練習。

與我等同或下士,雖以傲慢而凌辱,

然吾敬其如上師,恆時頂戴佛子行。

這是轉凌辱或者是傷害為道用的方式。

我們在團體裡面或者在佛學會裡面,我們在自己的學問、功德或者能力上,比如佛法上的聞思修、經典的講述與辯論、撰寫論文等等這些功德方面,必然會有人比我們高,或者與我們相等,又或者是比我們差,會有這樣的上中下三種狀況。也許是出自於我慢或者是嫉妒的緣故,對我們開始有了各種的差別對待,或者是造成了種種傷害,這個時候我們也不能夠以同樣的方式去傷害對方,而應該將對方當作像我們的上師一樣恭敬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