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教言或是論著,我們應該怎樣理解佛法呢?到底什麼樣的內容叫做佛法呢?

佛法的目的在於消除各種痛苦以及遠離障礙,也就是說對於修行的人,在修持佛法的時候,能夠令我們心中的痛苦得以平息和消除,而且能夠讓我們遠離煩惱。

所修持的法,如果能夠達到這樣的目的,那我們說這就是佛法,就是正法。如果修持的法讓你感覺痛苦越來越強烈,或者是煩惱越來越熾盛的話,那這就不能算是佛法。

我們前面講到的,在佛法裡面分為教言和證量,也就是教法和證法二者。現在我們所要學習的內容是教法,而在教法裡面又分為佛陀的教言和祖師大德的論著,我們當下所要學習的是論著部分。就論著而言,有印度的祖師大德所寫的,也有西藏的祖師大德所寫的,當下我們學習的是由西藏的祖師大德所寫。西藏的祖師大德有很多,我們今天學習的是無著賢菩薩所寫的關於一個修行者進入到大乘菩薩道裡面,他如何實踐菩薩行的內容,總集為三十七項,稱為《佛子行三十七頌》。